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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旗旅游网章程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0-05-05   浏览次数:315
  为发展旅游事业,全心全意为游客服务,充分发挥旅游协作网络优势,提高会员单位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,确保网络高效运作特制订章程如

  为发展旅游事业,全心全意为游客服务,充分发挥旅游协作网络优势,提高会员单位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,确保网络高效运作特制订章程如下:

  1. 龙旗旅游网是全国范围内旅行社、景区景点、餐厅宾馆自发组织的旅游业务合作网。会员单位自愿加入该网,遵守合作章程,履行会员义务,享受相关优惠政策。

  2. 会员单位加入网络后,必须按国家旅游接待标准提供服务,地接社向组团社收取综费时不得高于当地旅游市场平均价。

  3. 组团社团队优先发给网络内指定优秀地接社,当指定优秀地接社接待困难时,优先发给会员单位。

  4. 会员单位必须遵守财务结算规则,组团社在团队抵达时必须交清团款。若团队离开目的地仍拖欠团款视为违约,需按银行利息支付滞纳金(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)。

  5. 地接社向组团社发出传真确认后,必须按确认件履行义务,随意改变确认件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。

  6. 网员单位全心全意为游客服务,禁止卖团,确保服务质量,若产生质量问题的投诉由责任方负责赔偿,若产生严重质量问题视为违规,取消指定地接社资格,同时取消会员资格。

  7. 龙旗旅游网会员单位持统一导游旗,导游佩戴统一胸徽。有条件的旅游企业逐步统一门市装潢,除少数民族地区外,工作人员服装统一。

  8. 每年度1210 为龙旗旅游网年会日,会员单位两年不参加年会视为自动退会。

龙旗旅游网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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